早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對2021年稅務檢查重點工作進行了明確。隨后,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的消息,明確2021年檢查重點、檢查方向和檢查方式。
01
2021年稅務機關檢查重點行業和領域
02
2021年稅務機關檢查重點違法行為
03
稅務總局通知文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近年來,我國稅收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范性、便捷性、精準性不斷提升。為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現就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是稅收征管從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稅收征管方面經歷三次大的變革,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的是國稅地稅“合作”;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實施的是國稅地稅“合并”;這次中辦、國辦印發的《意見》將推動稅收征管的第三次變革,其特征可概括為“合成”,是執法、服務、監管的系統優化,是業務流程、制度規范、信息技術、數據要素、崗責體系的一體化融合升級。這就要求新階段新稅務要有新作為,促進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納成本的明顯降低。圍繞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關切,針對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廢舊物資收購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鋼材、電解銅、黃金)購銷、營利性教育機構、醫療美容、直播平臺、中介機構、高收入人群股權轉讓等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虛開(及接受虛開)發票、隱瞞收入、虛列成本、利用“稅收洼地”和關聯交易惡意稅收籌劃以及利用新型經營模式逃避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二是稅收服務、執法和監管深度融合的突破。
《意見》落實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不僅專門對大力推行優質高效智能稅費服務作出部署,而且強調寓執法、監管于服務之中,把服務理念有機融入稅收征管各個環節。比如,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的精確度,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在稅務監管領域建立健全納稅繳費信用評價體系,讓守信者健步陽光道,失信者要過獨木橋。
三是稅收治理實現數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
《意見》提出,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針對上述重點領域,強化稅收大數據風險分析,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堅持“無風險不進戶”,防止任意執法,未發現明顯稅收違法疑點和線索的,一般不確定為檢查對象,著力引導納稅遵從。
四是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突破。
《意見》強調,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變革,并提出了一系列開拓性的改革舉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精準監管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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